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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1
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八荣八耻和博客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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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rstthink.blogbus.com/logs/2103272.html
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八荣八耻和博客公约 这两天涂鸦的东西没怎么走脑子,瞄着大概方向顺嘴胡说,说累了就一脚刹车,也不管那儿合适不合适,包括正在写的这篇。
我的打情骂俏一般都有所指,有的指的明白,有的指的晦涩,有的指的幽默,有的指的牵强。解释这些现象的目的是要告诉你,我不是逻辑严谨的学者,没精力没耐力让每一个文字千锤百炼、意味深长,《阿Q周刊》也不是精品周刊,我之所以不计代价不计报酬地一路写下来,一是为了显派我是一个能写字的人,是一个能独立想点事情并愿意分享的人;二是给自己找点乐,就是自己逗自己玩。
用网络日志的形式自己逗自己玩,不丢人,对国家和社会也没什么危害,顶多有不务正业之嫌。如果一个集体自己逗自己玩,就严重了,至少耽误了集体的精力,搞不好还把集体引错了方向。
我始终对形式主义咬牙切齿,一看到鼻子上插大葱的现象,就忍不住冷嘲热讽,污言秽语。《东方兴》、《成为毛主席那样的天才》都是这类东西。当然,这两篇文字绝不是只针对方兴东和博客网。
我眼中的方兴东是一个有强烈理想主义色彩的企业领导人。这本来是好事,可惜,他的理想主义太乌托邦了,太八荣八耻了。从博客公社到博客公约再到博客墙,这分明是巴黎公社的悲剧重现。
就如同"八荣八耻"与宪法关系一样,博客公约能超越宪法吗?能超越全国人大关于网络管理的规定吗?中国的首要问题是有法不依还是无法可依?连蹲小号、掉脑袋都不怕,你指望一个高大全、假大空的公约让他变成谦谦公子?再理想主义也不至于这般弱智呀!
我一直认为方兴东以及比方兴东实力更雄厚的大老板是聪明人,他们之所以含而不发是时机未到。随着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错失良机,我的失望就像王三表的肚子一样越胀越大。看来,我也是个弱智,也是个乌托邦主义者。
不是这类公约不好,也不是这类公约全无用途,问题是眼下最急迫的问题、最棘手的问题并非公约所能胜任。比博客公约更急迫的问题是类似土地所有权的博客所有权问题,是类似物权法的博客说话权的问题,是类似强权部门不得压迫弱势群体的保障草根博客权益的问题。这些问题你不去研究,反而搞花样、花大力气约束本来就没什么权益的弱小博客,你是掩盖问题还是转移视线?你是建设博客网还是破坏博客网?
再说近两年博客网的口号和定位,从博客领导者到全球第一博客门户再到新生活方式,一年一个面孔,一年一个口号,这有什么必要?这不分明是抄袭从三个代表到科学发展观再到八荣八耻的国家战略吗?更严重的是,随着你博客网的花样翻新、步步倒退,岂不让人浮想联翩?
以大见小的规律证明,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不仅是一个国家、民族前进的必要条件,也是一个集体能否成功的基石。
哎,这么说话真鸡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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